《红瓦黑瓦》读后感600字作文

《红瓦黑瓦》读后感

手捧“曹文轩”叔叔的《红瓦黑瓦》,久久的胡琴声在我耳边徘徊。这本书中,情节丰富,内容生动有趣,感情细腻。让我受益匪浅。

《红瓦黑瓦》顾名思义,红瓦是初中校舍,黑瓦便是高中校舍。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和高中,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。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想自己的孩子,将来先进红瓦,再进黑瓦。

林冰,是油麻地中学的学生。再铺完床之后,他认识了和他同一个宿舍的人。它们分别是:马水清、谢百三、和刘汉林,林冰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。在逛街之后,他们发现有一个名叫乔桉的人霸占了林冰的屋子,后来,马水清一怒之下把乔桉连人带褥子统统扯到了地上。刚过了一天,他就与班主任保持着一种最亲切的关系,被马水清知道后,他重复着一句话:“乔桉想当班长!”。这个短句被大家传来传去的,全班同学看乔桉的时候不再像一个人,而像看着一颗野心。在选举前夕,马水清告诉林冰了一个关于乔桉的故事:乔桉的父亲就是他外公。他十岁时,放火烧了那老东西的房子,和他母亲一起走了三百里公路逃到了现在的邹庄。这个消息也传了出去。大家最终选了谢百三当班长。

这本书让我明白了:“每一件事,每一个人,都是作者用自己的情感去酝酿、去编织。没有任何虚假,只有无时无刻不让读者感受到温暖的感觉,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。才能使读者感动,产生共鸣。”。

《红瓦黑瓦》读后感

我读过很多曹文轩的书:《草房子》、《细米》、《根鸟》……每本书读下来,最喜欢的总是故事的主人公。可读完《红瓦黑瓦》,我最喜欢的人却是那个“染坊之子”赵一亮。

全书中写赵一亮的有两章,虽然不拿他当负面人物来写,但从他的高傲和与林冰作对的各种事来看,他显然也不是个“好人”。那我为什么喜欢他呢?正是因为他那种永不屈服,随遇而安的性格。

初见赵一亮:“赵一亮始终两臂交叉着放在胸前,将左脚稍稍跨出几寸,默默地站在那儿,嘴角上微带笑容。他使我感到了一种无名的压抑。”显然他极为高傲,不将一切放在眼里。我觉得这一段的描写很传神,让人如同亲眼所见,又强烈地突出了人物的性格特点。

到后来:“在一个节目中,本应由主胡奏的一段曲子,我却记不清了,台上的演员很尴尬地停住了。正当邵其平的脸上要浮起一脸失望的表情时,赵一亮却把他的胡琴拉响了,虽然比我的主胡低了一个八度,但音却是清清楚楚,并且一个一个音符都摸得极准,演员们像陷在泥淖中忽然得了救星似的,又立刻把动作做下去。这一段让我不得不承认,赵一亮的高傲也是有资本的。他拉副弓,却把主胡的曲子拉得很清楚,很准确。让人不由得佩服。

其实,赵一亮还有一个劲敌——许—龙。他是赵一亮的胡琴老师,琴技自也更胜一筹。他又有小理发店这消息传播的绝佳渠道。面对这样一个强敌,赵一亮所能做的就是在家苦练胡琴,并下定决心:一定要打败口水龙!林冰每次去他家,听到的总是他的胡琴声。这种“为达目的,不死不休”的精神也让我感动。

再后来,赵一亮没考上黑瓦房,接了他爸染坊的活,他对他那双染满颜料的手毫不害羞,并慷慨地把他的胡琴送给了林冰。这就是生活,你没有权利和能力改变。这种随遇而安的性格也令我拜服。

他家染坊的家业,也在不久后,被一把大火烧为灰烬。他穷途末路,被迫去解木排,偷木头,却被警察查了出来,关了起来……

赵一亮的故事结束了。

我的故事也结束了。